关于暂停非油货船ERS服务及减免费用的通知
各船东、船舶管理公司及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0]33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检函(2020)198号文件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凡在我司注册并接受ERS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非油轮货船,将暂停该时段ERS服务并免除相关费用。
同时我司也将发函通知并联系所有目前在册船舶所属的船东及管理公司,以船东最为方便并认可的处理方案,落实执行上述通知。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人:王蓓
电话: 021-31001295-602
上海杰星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ERS服务小组